憂垃圾危機 焚化爐整改擬延長三年
2020-11-16
全台老舊焚化爐陸續進入二十年整改大限,其中十七座原擬在民國一一一年前進行,但有縣市要將焚化爐升級,因此環化署擬延長年限至一一四年前完成,緩解整改停爐期間垃圾無去處的壓力。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十六日表示,全台共二十四座焚化爐,行政院於一○六年核定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協助整改,原訂一一一年完成十七座;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昨天表示,今年底前將提案延長三年,擬一一四年前至少十七座陸續完成或投入整理改善。
焚化爐約使用二十年後就需要整修改善,環保署十六日舉辦多元化垃圾處理規畫參訪,以高雄岡山焚化爐為例簡介焚化爐整修改善;並邀曾協助台灣建置焚化爐的日商日立造船株式會社來台分享。
督察總隊表示,延長年限的原因,一來是一○六年至一○八年間主要是焚化爐整改的準備期,主要在活化掩埋場及設置垃圾機械分選設施,接下來才會進行主體整理改善;另外除了原訂的十七座焚化爐,後來有新增縣市向環保署研議提交焚化爐升級規畫,因此向環保署才向政院提出延長計畫期間。
督察總隊指出,若本土廠商在良好操作及定期維護下,設備妥善率仍能維持九十七%,整改是避免破管率及停爐次數增加;以岡山焚化爐為例,一○六年破管次數高達三十九次,「相當於每個月都在破管」,每次要三至五個工作天停機修理,無法處理垃圾;今年截至十月僅破管二次,處理率能大大提升。
督察總隊解釋,每個廠設計處理的量能是依「總處理量x熱值」計算,約二十年前以每公斤二千仟卡的熱值來換算約七百六十五萬公噸;現在處理六百八十六萬噸垃圾,熱值就高達每公斤二千三百仟卡;「時代不同造成垃圾不同」,因此不能單看公噸數來判斷焚化爐是否老舊。
督察總隊說,透過持續推動機械分選轉廢為能,讓廢棄物朝均質及燃料化邁進。【記者楊沖/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