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大客車補助上路 每輛最高千萬
2020-11-17

為達成行政院「二○三○年客運(公車)全面電動化」政策目標,並協助地方政府及客運業者選用優質之電動大客車投入營運,交通部長林佳龍十七日宣布已核定「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車輛業者資格審查作業要點」及修正「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將採先審查車輛業者資格、再審查營運整合計劃的兩階段方式,每輛電動大客車最多可以補助新臺幣一千萬元。(見圖)
林佳龍部長特別指示,國內推動使用電動大客車有很大的機會會成功,預估十年可帶動國內產值一千七百億元效益,並提供五萬六千個就業機會,所以示範計畫要全力配合經濟部國產化規劃,共同打造電動大客車國家隊,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未來四年將編列八十五億元經費推動電動大客車,並指示交通科技產業會報成立智慧電動巴士科技產業小組。
●補助款採分期請領及撥付機制
交通部指出,林部長核定發布訂定「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車輛業者資格審查作業要點」及修正「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規劃補助客運業者購買甲類電動大客車每輛最高一千萬元(含十二年維運補助)、乙類電動大客車每輛最高六百一十萬元(含十二年維運補助),車輛補助款將採分期請領及撥付機制,受補助車輛營運前三年應達成車隊平均每車年營運里程至少應達四萬公里、每年班次妥善率至少應達百分之九十八、取得國產化達成度證明文件等三條件。
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機制則訂有廢止資格、激勵及追溯機制,透過逐年審查國產化及營運績效妥善率達成情形,確保參與計畫之車輛營運績效能達標。【記者許守仁/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