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多胎公務員 擬多7天照顧假
2021-01-18

為營造友善生養及得以兼顧家庭的職場環境,銓敘部預告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增訂生養三名以上子女的公務人員,在最小的孩子滿三足歲以前,每年額外核給七天家庭照顧假。
根據銓敘部公告的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指出,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從民國三十六年八月二日國民政府核准公布施行,其後在民國四十五年到一○八年間,共修正發布十七次。
銓敘部表示,為營造友善生養及得以兼顧家庭的職場環境,因此提出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生養三名以上子女的公務人員,在最末胎子女三足歲以前,因照顧家庭成員需要,每年另外准給七天家庭照顧假,請假天數不併入事假計算(圖中央社)。
銓敘部說,民眾可在今年一月二十二日前,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向銓敘部法規司陳述意見。【記者楊沖/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