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女職員遺失機密文件 緩起訴
2021-02-22
國家安全局陳姓女職員被控遺失二件列為「機密」文件。士林地檢署日前認定,她不慎遺失已尋求補救之道,未造成實質損害,處分緩起訴,須繳公庫新台幣五萬元及法治教育四小時。
緩起訴處分書指出,三十八歲的陳女負責將辦理國安局機密文件歸檔業務,遺失的二份文件是由業管單位提出降為「密(一般公務機密)」等級,經呈請國安局副局長批准後,紙本送回給陳女,再由陳女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處分書指出,二份文件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如經洩漏,恐遭敵對勢力掌握利用,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且不利影響與友好國家實質關係。【記者洪運/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