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換警車 拚治安更夠力
2021-04-07

陳市長上任之後,對於警用車輛老舊情況非常重視,即同意配合編列一一○年度一般性補助款新台幣一億三百○五萬元,以爭取到中央補助經費二億四千八百○六萬元,合計可供汰換警用車輛經費共三億五千一百一十一萬元。一○九年度中央補助款一億七千七百三十七萬元,共購置汰換警用車輛一百九十七輛,包括巡邏車一○七輛、偵防車九十輛。於一一○年三月至四月中旬起陸續交車,預計到三月三十一日止,計有一百五十四輛驗收交車完畢(見圖)。
治安與交通為民眾對政府施政滿意度之指標,為貫徹政府維護良好社會治安及交通之政策,以及保障員警執勤安全、強化警勤機動能力,期精進執法品質,營造和諧安寧之社會秩序,打造宜居城市。【記者劉大川/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