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與工會續簽團體協約 未來盈餘需與員工分享
2023-11-20 點閱數:79,457

【記者許守仁/臺北報導】臺灣鐵路管理局與臺灣鐵路企業工會今(二十)日在交通部長王國材、勞動部長許銘春的見證下,由臺鐵局長杜微和企業工會理事長陳世杰代表雙方簽署勞資雙方的團體協約。(見證)
由於臺鐵局將明年一月一日公司化,對於今天的團體協約簽署,見證的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他剛有問勞動部長許銘春,此團體協約到明年公假後仍然適用,不必再重新簽署;而勞動部長許銘春則是加碼表示「將金一樣照發,而引得全場的員工拍手叫好。
臺灣鐵路管理局與臺灣鐵路企業工會自民國七十八年起每月定期召開團體協約協商會議,在勞資代表共同努力下,前於一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完成第一次團體協約簽約,簽訂實施迄今已屆滿四年。因應臺鐵局一一三年公司化,為更周延保障同仁權益及勞動條件合理化,勞資雙方積極檢討修正條文,自一一一年七月起持續於協商會議討論,迄至一一二年十月十三日團體協約第三百三十四次協商會議獲得勞資共識,協商完成計十二條修正條文草案,終於在今天舉辦簽約儀式。
臺鐵局與臺灣鐵路企業工會簽署團體協約的主要目的在提升員工權益及改善勞動條件,同時亦能兼顧疏運任務,保障民眾乘車安全,經勞資雙方多年持續努力溝通謀求共識,本次修訂之團體協約,包含與員工最息息相關的工作班制、請假、投票日出勤、天然災害停班出勤等相關權益,均經勞資代表充分協商討論,又為應公司化,有關勞動契約、僱用限制、職工福利、激勵方案及確立安全改革目標等相關約定,都以員工為優先考量,在臺鐵局及員工權益兼具之前提下,經於協商十五次後獲致共識。
今天簽署的一一二年團體協約簽署更保障員工權益,激勵員工及凝聚向心力,讓員工適才發展安居樂業,臺鐵公司未來將仍持續與臺灣鐵路企業工會維持良好的溝通互動,共同為和諧的勞資關係與更好的員工權益而努力,並創造勞資雙贏和諧之工作環境,維護鐵路行車安全與旅客權益,共創鐵路事業新願景。
由於臺鐵局將明年一月一日公司化,對於今天的團體協約簽署,見證的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他剛有問勞動部長許銘春,此團體協約到明年公假後仍然適用,不必再重新簽署;而勞動部長許銘春則是加碼表示「將金一樣照發,而引得全場的員工拍手叫好。
臺灣鐵路管理局與臺灣鐵路企業工會自民國七十八年起每月定期召開團體協約協商會議,在勞資代表共同努力下,前於一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完成第一次團體協約簽約,簽訂實施迄今已屆滿四年。因應臺鐵局一一三年公司化,為更周延保障同仁權益及勞動條件合理化,勞資雙方積極檢討修正條文,自一一一年七月起持續於協商會議討論,迄至一一二年十月十三日團體協約第三百三十四次協商會議獲得勞資共識,協商完成計十二條修正條文草案,終於在今天舉辦簽約儀式。
臺鐵局與臺灣鐵路企業工會簽署團體協約的主要目的在提升員工權益及改善勞動條件,同時亦能兼顧疏運任務,保障民眾乘車安全,經勞資雙方多年持續努力溝通謀求共識,本次修訂之團體協約,包含與員工最息息相關的工作班制、請假、投票日出勤、天然災害停班出勤等相關權益,均經勞資代表充分協商討論,又為應公司化,有關勞動契約、僱用限制、職工福利、激勵方案及確立安全改革目標等相關約定,都以員工為優先考量,在臺鐵局及員工權益兼具之前提下,經於協商十五次後獲致共識。
今天簽署的一一二年團體協約簽署更保障員工權益,激勵員工及凝聚向心力,讓員工適才發展安居樂業,臺鐵公司未來將仍持續與臺灣鐵路企業工會維持良好的溝通互動,共同為和諧的勞資關係與更好的員工權益而努力,並創造勞資雙贏和諧之工作環境,維護鐵路行車安全與旅客權益,共創鐵路事業新願景。